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4、清算报告(原件1份)(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公司批准机关备案或确认)(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7、设有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8、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原件1份);
9、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还需提交人民法院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原件);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注:可由工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需要办如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清算解除后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4.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5.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注销需要办如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清算解除后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4.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5.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注销需要办如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清算解除后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4.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5.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注销需要登报进行公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经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深圳报社
公司注销公告流程以及需要登报手续及刊登媒体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三次)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注销即需在当地市一级(或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即为公司注销必备。刊登过程中注销方应配合报社出示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