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办如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清算解除后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4.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5.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注销需要办如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清算解除后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4.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5.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注销流程:注销公司国、地税;工商局办理注销备案;登报公告;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应当支付清算组注销过程中花费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二)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
2、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增值税)清缴情况和发票使用情况。
3、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
(三)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
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
2、若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税务局缴纳,需要审计事务所出具所得税纳税鉴证报告。
3、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清缴情况。
4、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
(四)连续三次登报声明公司注销事宜,以通告相关单位清算往来款项。
(五)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进行资产分配清算,编制清算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六)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七)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审计报告、国/地税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税务登记:
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职能部门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
公司注销需要办如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清算解除后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4.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5.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1.对开户银行进行预约办理的时间;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销户申请书、剩余的支票、印鉴卡、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要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印鉴卡、单位结算卡,网银U盾等;
5.尽量将办理开户时,银行给到的全套资料都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