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0人看过2024-01-06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并签订设立协议。
2、起草章程,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4、设立审批。
5、交出资。
6、建立公司的组织机构。
7、申请设立登记。
8、股东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141人看过2024-01-06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
183人看过2024-01-06
设立分公司,主要是出于国家在税收和工商管理上的强制性要求。公司在外地经营业务,达到了一定的条件,如果不设立分公司,就会构成无照经营。我国对公司在工商、税务上是属地管辖,但是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可能仅仅局限在公司登记的住所地。例如,公司可能到外地去商洽、签订合同,到外地去送货,到外地去催款等,这些都是经营活动。但是,并不能要求公司在商洽、签订合同的地方事先设立分公司,也不能要求公司在其送货路过的各县、区设立分公司。因为这些活动不会使企业的经营逃避工商、税务机关监督管理。如果公司在其登记的住所地以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需要设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为平台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
720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减资的流程如下:
1、登报公示四十五日,到期以后去填写资料;
2、说明减资原因;
3、准备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里面标明减资到多少;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拟定新的章程;
6、指定委托代理人;
7、递交材料至工商局窗口;
8、原始股东到场签字核验身份证。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
133人看过2024-01-06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208人看过2024-01-06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事项时,实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强化了每位董事都应该对董事会决议承担履职责任。
-
218人看过2024-01-06
成立公司的,一般需要5个步骤。如下:
1、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最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到最近的银行办理注资手续;
3、带着身份证到工商所签字验证;
4、办完所有证件后,到最近的银行办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
150人看过2024-01-06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方式设立。区别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65人看过2024-01-06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数量。
2、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3、隐名股东应当按照约定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如果股权转让的受让人也知道自己是隐名股东,公司等登记股东对股权转让没有异议,隐名股东也可以直接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
140人看过2024-01-06
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