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工商年报的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来说,自下一年度起开始填报工商年报。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由于业务繁忙或对该项业务办理不够了解,因而有可能会出现忘记填报的情况。通常,企业忘记填报工商年报,需按照以下方式来进行解决:
1、及时补报工商年报并向工商局提交延迟报告的原因。通常,企业未按时提交工商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都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所以,一旦企业发觉自身忽视了年报填报工作办理,就需在第一时间进行补报并提交相关报告。
2、工商部门对企业工商年报补报情况进行审查,如审核通过,恢复企业正常记载状态。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等。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公众的利益,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投机活动,保证公司成立后一段时间内的稳定经营,各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以下方式缴税:
(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无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征收方法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三)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