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246人看过2024-01-12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239人看过2024-01-12
    不可以退股,股东是不能退股的。根据目前公司设立程序来看,不管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在公司注册时,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公司章程是必须要提供的。作为公司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章程上约定了许多事项。其中就包括:出资人是谁,出资金额是多少,出资比例占多少,出资方式是什么,以及出资期限。只有在章程上列明的出资人,才有向公司出资的权利。
  • 118人看过2024-01-12
    不可以,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17人看过2024-01-12
    不一定,股东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也不必然具有股东身份。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应该由执行董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另外,法定代表人是惟一的,一个法人单位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是可能会有多个股东。
  • 1586人看过2024-01-12
    如果雇佣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属于青少年工,企业不违法。如果雇佣未满16周岁的,属于童工。用童工处罚标准:非法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情况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14人看过2024-01-12
    瑕疵出资即是指公司在设立或增资过程中,股东未按照章程及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广义的瑕疵出资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出资后抽逃出资等典型形态,亦包括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以赃款/物出资等特殊形态。其中,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又包括承诺出资的财产价值不足、承诺出资的财产已交付给公司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承诺出资的财产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等具体形态。
  • 124人看过2024-01-12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出资。有限合伙人以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 129人看过2024-01-12

    一、担保公司撤销后还负担保责任吗

    担保公司作为法人组织,被撤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一般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担保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责任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132人看过2024-01-12

    根据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进行简单的归纳和分类。

    一、共同的权利:

    1、以认缴的出资额、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

    2、享有资产收益权;

    3、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权;

    4、为公司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公司登记事项查询权;

    6、提请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的权利;

    7、有可以被选择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1、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签订股东协议的权利;

    3、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追究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

    4、获得出资证明书的权利;

    5、股东获得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权利;

    6、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权利;

    7、及时请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身份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权利;

    8、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9、合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10、提请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11、按实缴出资比例或按约定分配红利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

    12、获得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13、要求公司按照章程分红权;

    14、参加股东会的权利;

    15、代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

    16、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义务的,代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权利;

    17、有监督股东会按程序正常召开的权利;

    18、对股东会会议记录记载真实性进行监督的权利;

    19、有按出资比例或按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20、股权依法转让权;

    2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享有优先权;

    22、反对决议的股东享有要求公司收购权;

    23、公司不收购股权向法院起诉权;

    24、股东资格继承权;

    25、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26、参加清算组的权利。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1、发起设立的,有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参加创立大会的权利;

    3、公司不能成立时,请求返还股款及存款利息的权利;

    4、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5、有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7、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义务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9、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10、按照股份进行表决的权利;

    11、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1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3、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14、公司成立后获得股票的权利;

    15、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16、法院公告股票失效后申请补发的权利;

    17、对列入股东大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的权利;

    1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或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权;

    19、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提起诉讼权;

    20、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 112人看过2024-01-12
    劳务出资,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将管理能力理解为对公司提供劳务是可以的,有限公司则不能。“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