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首先需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
表格可到公司所归属的工商局注册登记处领取,也可以网上下载,但必须双面打印。申请表只需填写基本信息、变更和申请人声明三个部分。申请人声明需法人本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工商局会校对签字笔迹,最好不要代签,以免影响办理。
2、准备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要注意公司股东组成,如果就是自然人的话,就写名字,下面签名即可;如果是公司股东的话,要写股东公司全称,下面盖公司公章,不需要法人代表签名。
章程修正案比较简单,写清楚住所变更内容,法人代表签字就可以了。
3、填写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领取,也可下载)。委托书只需填写清楚,粘贴上代理人身份证,盖公司公章即可。另外为了给办理留充裕的时间,有效期限可以适当的写久一些,以免因超过期限导致重新准备。去办理时,代理人需带上身份证原件。
4、提供新住所证明资料。如果公司新的住所是租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并附房产证复印件,合同或协议书中租赁期限应在一年以上;如公司住所是无偿使用的,需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并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该房产为自己公司所有,就无需使用证明资料,只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即可。注房产证复印件需有房屋所有人证明与原件一致章。
5、去公司所属工商局办理,需带上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去工商所办理时,需先去办事预约窗口进行预约,预约后可去企业注册变更窗口进行办理,将准备的材料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一并交给柜台,办理人员办理后,将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都收进去,并打印一份《企业注册登记材料收取通知书》给你,新的营业执照可在7个工作日后,拿通知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去柜台领取。
可以合并,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解散的企业称为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续存企业。
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两个公司需要合并的话,那么首先是属于公司性质,而且对于公司合并这方面,虽然说对于行业这方面并用并没有过多的进行限制,但是同行业之间的公司合并会更加简单。
私营企业上市的好处是什么
1、上市可以融资,然后就可以扩大经营;
2、得到资金,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3、上市后,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4、有免费的咨询和广告效应,企业上市后,成为一家公众企业,对于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
5、降低人力资本,提高薪酬,上市公司可以使用股票或者期权吸引并留住有才干者,提高其忠诚度,并避免成为他日的竞争者;
6、便于合并及收购,上市公司融资后,可以利用成本优势并购潜在的竞争者。
上市条件:
(一)、公司的主体资格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从公司的经营状态看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从公司的设立上看
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3.从公司的艘本数额来看
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规范运行
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尔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没有未经合法机关批准,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变相发行证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由谁审批,以及具体的审批程序等,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不能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1.从财务角度看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首先要求公司的业绩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具体来说,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从会计角度看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以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没有篡改财务报表的情况,没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等。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时,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项考核标准。
(1)公司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发展前景;
(2)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一、公司法人可以换人吗
1、法人就是公司,是一个组织,不能换人。
2、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后需要及时进行工商登记。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操作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一、公司解散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
当事人在遇到欠款纠纷时,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的向债务人主张,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债权陷入无法实现的危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