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5人看过2024-01-13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107人看过2024-01-13

      应当是到当地的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清算的结果和有关法律文书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建议参考公司法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107人看过2024-01-13

      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一般的保险公司的中心支公司是没有独的法人资格的。

      财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法人授权经营,每个分、支公司都是由总公司授权经营的,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这是经过保监会和金融局认可的。想证明该公司是否有资质,只需要得到该公司的法人授权和经营保险的许可证即可。

  • 113人看过2024-01-13

      不麻烦,到办证服务大厅,带好资料直接办理就可以了。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如何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三、办理公司注销时间怎么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 112人看过2024-01-13

    (一)收购方的内部决策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

    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

    1、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果有的,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二)出售方内部决策程序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

    1、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8人看过2024-01-13
      一般不能,除非该期权已经登记入股东名册,但登入股东名册,这个已经是股权了。一般公司分给员工的期权,一是份额太少,二是公司有停止授权的权力,限制太多,基本用处不大,企业上市前还需要改制,改制时要经过审计,重新折算这些期权的价值,这些期权和公司股权还是有非常大的区别。根据中国《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三十五,或由低于百分之五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收购人报送的豁免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并且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完成本次增持行为。
  • 104人看过2024-01-13

      小微企业不干了不可以不注销。小微企业不干了如果不注销的话,有六个月以上不经营行为的或者因为连续三年没有年报等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三年之内不能再开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12人看过2024-01-13

      公司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可以依法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是,公司虽然持有自己的股份,却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因此,公司虽然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也不能依法享受分红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16人看过2024-01-13

      不可以直接上市,必须经过股份制改造,并且成功在交易所挂牌才可以成为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113人看过2024-01-13

      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该困难应当理解为公司治理中的严重困难,而不仅不仅理解为公司财务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在法院采用强制解散公司之前,应当组织股东、经营者、高管尽量协商找到解决严重困难的途径。只有股东无法通过查账、转股、退股等方式缓和、有效的救济途径解决重大困难时,才能要求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