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
(三)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四)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五)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及相应的资源;
(六)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八名以上专职人员。其中至少五名是已取得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或已取得律师资格证者;或实际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包括在公、检、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以及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五年以上者。符合上述条件的离、退休干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3、自有资金三万元以上,成立公司的须十万元以上;
4、有健全的财会制度。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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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