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公司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公积金的处理方法
1、单位解散,是指由于行政决定,法院判决,发生单位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事项,因而失去单位人格的行为。单位撤销,是指单位由于行政决定,法院判决而被撤销企业登记,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单位破产,是指单位由于资不抵债而被人民法院强制解散清偿债务的情形。
2、工厂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由于该工厂已经丧失主体地位,所以,住房公积金应当依照规定被封存,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办妥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1、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2、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1、营业收入,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且增长;
2、技术产品在所属产业链处于关键核心环节;能有效实现进口产品替代;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
3、为大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订合同协议数量;
4、近两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订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符合相关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有效期3年,法定办理周期20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属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出具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书或备案凭证。(申请的地址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书或备案凭证上的地址一致)。
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5、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并对网站栏目内容合规性作出承诺。
6、至少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出具)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任职经历,尤其是在法律事务、质量管理方面的任职经历)。
7、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向代理人出具有明确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向受理窗口提交委托书。
8、《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申请)告知承诺书。
主要有:1.经济技术指标(下列3项必须符合1项)
(1)上一年度营收在1亿人民币以上,且近2年产品研发项目支出占营收占比不少于3%;
(2)上一年度营收5000万元(含)—1亿人民币(不含),且近2年产品研发项目支出占营收占比不少于6%;
(3)上一年度营收不够5000万元,同时符合近2年内新增加股权融资金额(实缴出资)8000万元(含)以上,且科技研发投入经费预算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人数占比50%(含)以上,科技创新成果归属于本通知“一、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且有重大进展。
2.必备指标值(下列6项须全部满足)
(1)截止上年末,公司营业收入占营收70%以上;
(2)截止上年末,公司主导产品细分市场份额处在我市前3位,并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具有极高影响力和知名度;
(3)公司2024年度负债率不超过70%;
(4)公司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型专利、外观专利、著作权登记5项以上;
(5)公司取得相关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6)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产品质量、环境事故等违法记录。
3.其他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止上年末的近2年营业收入或纯利润的年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2)专业化程度。截止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3)创新能力。公司自建或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科研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公司在设计研发、生产加工制造、供应链一体化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管理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公司拥有自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