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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人看过2024-01-12

    不一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我国法定公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的《公司法》,我国的公司组织形式分两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在我国,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概念是股份有限公司。

    国企则强调的是公司的控股权问题。只要是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的,那就是国企。反之,如果是非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那就不是国企。

  • 100人看过2024-01-12

    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理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并具有下列条件:

    (一)有公司名称、住所、机构和章程;

    (二)相应的网络文化主题活动范围;

    (三)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设备、工作场所及相对应的管理方法技术措施,以达到互联网文化活动的需要;

    (四)有确定的网站域名;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要求的条件。

  • 117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进行债务融资的,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表决是否进行债务融资,表决通过的,可以债务融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00人看过2024-01-12

    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

    ICP许可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办理许可与备案的通知》,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2
    在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任一股东均可申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申请撤销该瑕疵股东会决议的权利。但是,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股东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另外,股东会决议如果存在假冒股东签字、股东会决议超越权限等情形的,股东也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
    第二、股东可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注意六十日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法院提出,如果超过60日再提出,将会被驳回起诉。
    第四、保留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股东应该注意收集证据,避免在维权时无据可依。
  • 174人看过2024-01-12

    (一)民事责任

    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同时规定违法忠实义务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二)行政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所以综合来说,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

    (三)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我们称之为双罚制度。在双罚制度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会被理解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常见的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犯罪包括: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等。

  • 235人看过2024-01-1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债券发行的主体,主要是公司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债券利息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债券担保情况;(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净资产额;(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传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 100人看过2024-01-12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应当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135人看过2024-01-12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权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标的物,就是股权。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出质人有权处分的,二是必须要有财产性,三是具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目前,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于股权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论,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未统一过,但股权兼具前述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两种属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股权是一种符合条件的标的物。


  • 137人看过2024-01-12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权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标的物,就是股权。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出质人有权处分的,二是必须要有财产性,三是具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目前,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于股权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论,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未统一过,但股权兼具前述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两种属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股权是一种符合条件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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