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所需的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
二、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3、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确定名称。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三)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四)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五)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工商局。
(六)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七)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三十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八)去银行开基本户。
(十)申请领购发票:到地税申领发票。
(一)确定名称。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三)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四)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五)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工商局。
(六)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七)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三十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八)去银行开基本户。
(十)申请领购发票:到地税申领发票。
(一)确定名称。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三)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四)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五)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工商局。
(六)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七)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三十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八)去银行开基本户。
(十)申请领购发票:到地税申领发票。
在自贸区注册是无需资金到位的,
手续如下:
1、工商局核名称(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
先要准备5-10个名字,现在重名的比较多,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1、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