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8.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公司名称在下列情况下不予核准:
1、企业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2、企业名称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3、企业名称与被撤销未满3年的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了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开分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一个公司不管是注册还是后续经营过程中,都是需要用到印章的,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最少需要三个印章,分别是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部分企业需要印章更多,具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来。
二、银行开户费
公司在注册之后,正式经营之前是需要有公司相应的银行账户的,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后续公司经营的财务相关事项,公司选择的银行不同,银行开户费也会有所不同。
三、代理费用
这项费用是代理机构平台收取的服务费,代理平台为企业奔波与各个单位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相关事宜,是需要收取代办理服务费的,具体费用需要根据企业所在地,以及企业选择的公司注册业务代办理机构来确定。
公司注销进行审计并不是法定的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审计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