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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人看过2024-01-16

    1、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 172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解散产生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怎么计算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交费的诉讼费包括受理费、执行费用等。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172人看过2024-01-16

    1、公司注销成立清算组后,需要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2、《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 384人看过2024-01-16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5、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 186人看过2024-01-16

    1、适用的法律不同。破产清算应依《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自行清算则依《公司法》的程序进行。

    2、清算原因不同。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自行清算则是除公司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3、清算机关不同。破产清算由法院组织管理人进行,而自行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依法组建。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4、确认程序不同。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自行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 397人看过2024-01-16

    1、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权。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 150人看过2024-01-16

    1、公司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2、公司债权人可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以及公司债债权人。主动债权人所谓主动债权人,通常指的是与公司发生契约之债的债权人。契约遵守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须由当事人双方台意签署,契约始能成立生效。被动债权人此种债之关系并非出于债权人之自愿,而是被动发生的债权。公司于营利过程,因其与外部之接触,外部人即有可能因公司本身的行为或其雇用人之行为受到损害,从而对公司产生债权,侵权之债即为被动债权,而对公司拥有被动债权的主体即为被动债权人。

    3、社会债权人对员工以及顾客之保护、对环境及生态之保护、对社会资源之节约利用、甚至税收之缴纳,均为社会债权之一部分,基于社会债权而对公司拥有债权的人即为社会债权人,政府往往成为此种社会债权人。公司债债权人公司债债权人是指因购买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券而对公司享有公司债权的人。

  • 641人看过2024-01-16

    (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

    (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四)公司一般债务。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 138人看过2024-01-16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187人看过2024-01-16
    满足以下情况可债权人可申请破产清算: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实体权利的一种诉讼上的途径。法律赋予债权人以破产申请权,是由于债权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除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情形外,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2.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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