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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8人看过2024-01-14
    1、真实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2、相关性原则
    是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3、可比性原则
    是指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以便于会计信息相互可比。
    4、一贯性原则
    要求企业前后一致地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5、及时性原则
    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6、明晰性原则
    要求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清晰明了,便于里解和有效地运用。
    7、配比原则
    这是处理收入与成本、费用关系的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营业收人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人账。
    8、权责发生制原则
    这是指在确定收入、费用的人账时间方面应当遵守的原则。应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
    9、谨慎原则
    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考虑企业风险,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10、实际成本原则
    这一原则也称为历史成本原则,是对材料、物资和资产进行估价时适用的一项重要原则,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11、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企业正确区分计入当胡损益的支出与计入资产价值的支出,正确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损益情况。
    12、重要性原则
    这是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和设计会计报表时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企业应当全面核算和反映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要求进行单独核算反映。
  • 137人看过2024-01-14
    1、管理人对本人享有以下请求权:
    (1)费用偿还请求权;
    (2)债务代偿请求权;
    (3)损害赔偿请求权。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虽然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实际上有利于本人,管理人对本人仍可享有上述请求权,但是只能以其管理行为给本人带来的利益为限。
    2、本人对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享有以下请求权:
    (1)本人对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享有以下请求权:管理开始通知和报告事务进行状况的请求权;
    (2)交付管理事务所得利益的请求权;
    (3)损害赔偿请求权。
  • 125人看过2024-01-14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33人看过2024-01-14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155人看过2024-01-14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37人看过2024-01-14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228人看过2024-01-14

    公司强制解散的流程:

    1、董事会通知股东,董事,监事申请解散登记;

    2、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3、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5、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 979人看过2024-01-14

    1、公司注销时,应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

    2、清算债权的作用,以避免公司注销时引起的债务纠纷,这是工商注销时要求公告45天的原因。

    3、债务清算,还涉及的税金的问题。如果是应付账款挂账,税务机关会认定应付未付的款项,视同收入计算所得税的。

    所以,如果老板个人已经付清,应该在账务上进行处理,以免被税务机关认为应付未付的账款,并计收入计算清算期的企业所得税。

  • 128人看过2024-01-14
    1、公司解散,属于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 135人看过2024-01-14

    合伙公司解散协议书内容:

    1、写明召开董事会的时间地点;

    2、写明董事会成员的出席情况;

    3、写清楚公司董事会的主持情况;

    4、写明经过董事会所达成协议的内容;

    5、写明股东同意停业解散的情况;

    6、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清算;

    7、写明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宜的内容;

    8、协议关于员工的仅仅补偿金;

    9、会议关于聘请事务所进行清算计算事宜;

    10、最后董事会签字,出席董事签字,注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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