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7、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1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法律规定溢价收购是什么意思?
溢价收购就是用现金以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流通股票的收购行为,用现金并且高于市价价格可以保证收购行动顺利完成。按照经济学的并购理论,公司并购中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支付溢价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目标公司的发展前景及其被并购后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企业吸收合并协议的作用如下:
1、证明协议乙方的企业已经解散,被甲方吸收合并了。
2、证明乙方是基于自愿意思表示其公司被甲方合并的,企业吸收合并协议中并无违法法律的条款。
3、还能告知合同以外的第三方,乙方公司已经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等等。
要注意的是帐面的存货金额必须与实际的库存相符,对货物已经售出而企业财务未做销售处理而造成的帐面金额大于实际库存,还是要补缴增值税的。
这个税局方面仍未有统一的尺度,具体补不补税还是要看当地的执行情况。我试过几个注销,税局也不对存货进行处理,在注销时税局可能会来看场,核实账面数是否正确(金额小的时候可能不会来),所以建议你还是要先咨询下税局,对存货是怎样的处理方法,再作销售处理。低价卖出,税局有权核实你的销售价格的。
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后,企业已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了,如果企业存货没有处理完毕,过一段时间后还有存货需要销售时,应持购货单位的结算证明和双方的购销协议,到税务机关开立普通发票,并按税收政策规定按征收率交纳税款。
要关注注销企业存货与留抵,收入与费用二者之间配比状况。要核实企业存货,尤其是一般纳税人留抵与存货的逻辑对应关系,对明显不对应的,要细心核查,对收入与费用明显不配比的,需进一步审查此类企业有无帐外经营不作收入等违规情况。
公司合并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通知、公告。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公告和通知的目的是尽可能让所有债权人都能够有机会申报自己债权,并在公司合并前就保全自己债权采取适当措施。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既拒绝履行债务,也不提供担保,而进行合并的,债权人就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3.合并后责任的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1、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2、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政府收购企业也就是私人企业国有化的过程,国有化是将私人企业的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的过程。
主要流程有: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公司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我们知道,股权收购实质上是目标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该行为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就公司转让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在签订收购协议应具备下列条款:
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6、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及承诺;
7、保密条款;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