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根据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供如下资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代理机构是否有相应的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公司的标配,如果说代理机构没有相应营业执照,那么我们就可以直接放弃该平台的选择;
其次,我们知道公司注销的难度以及成功率,所以我们还需要检查代理平台的成功率,一般来说我们都是选择注销成功率高的代理机构;
接下来,当然就是代理机构的口碑了,在我们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我们都是选择口碑足够好的机构来进行公司注销,以此来防止注销方出现经济损失。
一是闲置公司零申报是临时性处置措施,更适合暂时不能经营的企业。
然而,有一些事情是必须做的,以转移公司。比如,如果企业税收有不正常的地方,或者工商方面还有问题没有处理好,首先要把不正常的地方去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
三是闲置公司的转让,如果想要处置闲置公司不留烦恼,又不想花太长时间,可以选择转让的方式。尤其是一般纳税人的公司,或者各种牌照、特殊资质或者成立时间较长的公司,会不会很受欢迎呢?
以上事情做完后,就可以开始注销公司了,包括取消税收、取消工商。综上所述,是否选择注销该公司应根据其自身情况来决定。
如果公司经营暂时不稳定,或者只是暂时没有精力管理公司,可以零申报维持公司。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果你想在后期继续经营,只需重新开业,不需要重新注册。
转让时,除了要完成股权变更外,还要进行工商、税务等方面的变更,以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股权等方面的变更。
毕竟,重新注册一家公司需要时间、金钱和精力,而且公司成立的时间越长,就越有用。如果确定该公司不再运营,则不建议声明为零。
虽然闲置公司注销可以一劳永逸,但注销周期长,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一般来说,如果要注销,必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组织清算后,可以依法注销登记,成立清算组;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依法申报登记债权;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四、清算组应当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清理财产。五、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根据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分配;七、作出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宣布公司终止。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
1、合伙企业的注册对资本没有明确要求。
2、《合伙企业法》仅笼统地规定合伙人有出资义务和出资方式,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并没有像公司法那样规定合伙企业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期限。
3、合伙企业注重的是合伙人,简单而言就是注重人合,对资本的依赖不是很强,且其中会有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并未规定最低注册资本。
4、《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方法如下:
1.增加相关费用
我国有明确的的相关规定,企业从申请营业执照到正式经营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开办费,这部分的费用可以在企业开始经营的前五年内进行分期进行扣除的。也就是说,这部分资金所产生的应纳税额可以分期缴纳,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前期的缴税压力。
2.合理拆借筹资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一切的经营活动都需要进行筹资。但不同的筹资方式会有不同的负税。比如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负税要低于自己筹资所负担的税收,企业间相互拆借所承受的税负要轻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税负。因此,合理地拆借筹资对有限合伙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税收筹划方式。
3.利用挂靠设立公司
投资者可以通过将自己的经营挂靠在某些科研机构而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还可以将经营的项目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进行,通过对这几个机构的联合经营互相提供有利的条件,从而达到减轻负税的目的。
4.有效利用信托手段
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在一些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信托机构,将财产挂靠在该信托机构名下,从而利用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节税。
1、被工商列入异常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地址异常将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就是常说的“非正常户”,这时候公司只有申请解除异常后才能继续经营,若超过规定时间没有解除异常,那么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2、影响公司形象及信誉度:因企业地址异常导致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满3年,且未履行公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这类企业即使解除了异常后,其不良信息也是无法删除,将一直跟随企业,这将会影响企业在合作伙伴中的形象及信誉,阻碍企业后续发展。
3、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公司经营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因公司地址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不被允许参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工作。
1、平等执行权
普通合伙人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即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论投资金额的高低,每一个普通合伙人都享有平等的执行权。
2、知情权
普通合伙人享有知情权,即普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都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的知情权,是对他们利益的保障。
3、异议权
普通合伙人享有异议权,即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在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并且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4、表决权
普通合伙人享有表决权,即无论合伙人是否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在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进行决议时都享有表决权。比如合伙人甲、乙虽然都没有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然而在决定合伙企业的相关事项时,甲、乙都有权表示同意或反对。
5、撤销权
普通合伙人享有撤销权,即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如果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1、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合伙人无论是提供资金、实物还是技术,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应按协议的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应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合伙人有直接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义务。这种共同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合伙人的合伙经营和共同劳动,否则就不能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对于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的公民,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加盈余分配的公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视为合伙人。
3、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个人合伙事业经营好坏,与各合伙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为此,就要求同合伙人齐心协力、相互监督,如合伙负责人应定期向合伙人公布经营情况、账目、财物及其他重大事项,接受合伙人的监督检查。合伙负责人因自己的过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解除其负责人资格。
4、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对被推举的负责人和合伙其他成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5、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因连带责任为自己偿还一定数额的债务的,负有偿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