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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0
    就是本来税率是5%,但是现在只收了1.5%
  • 1200人看过2024-01-20

    发票没到不可以先入费用。在发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是不能确认费用的,只能做凭证。开票方式有:

    1、汇总开具专用发票。这种汇总可以叫作是开票方式的汇总,也就是常说的清单方式开票;

    2、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3、汇总开具普通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100人看过2024-01-20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目前增值税已然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

    2.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

    3.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所得交税,无所得不交税,谁所得谁交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5.房产税

    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房屋的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产权为全民所有)、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6.土地增值税

    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

    7.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8.车船税

    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

    9.印花税

    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10.契税

    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100人看过2024-01-2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将应税固定资产用于投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2、用固定资产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3、用帐面净值评估作价投资金额如果明显偏离,造成纳税减少的,可能会面临调整风险.

  • 100人看过2024-01-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24〕1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可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由按月销售额3万元或按季度9万元提高到按月销售额10万元或按季度10万元,并没有限定只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因此,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附加税费.

  • 100人看过2024-01-20

    这个月申报就可以了.

    出口退税正式申报错误了怎么办?

    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后,如果在税务局审核通过或审核截止日之前发现有错误,无论是税务局审核发现的,还是自己检查发现的,都是可以修改的.注,修改前应当与税务局沟通确认,经过其认可.

    修改时可先在申报系统中撤销汇总申报数据,然后修改纳税申报表数据,修改后一定要进入退税汇总申报表中重新生成报表(点击修改即可重新生成),最后重新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并打印正确的申报表,报送至税务局即可.

  • 100人看过2024-01-20

    清算组成员不可以一个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要求清算组必须三个人以上,清算组的成员应当是公司的股东,是全体股东还是部分股东,未有明确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20

    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 100人看过2024-01-20

    是的。广告服务业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广告业税率如属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

    广告业税率营改增以后,分两种情况:

    (一)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二)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6%,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 100人看过2024-01-2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项费用是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费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技术维护费用中不包括网上申报服务费只是防伪税控系统的服务费)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税减免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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