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又称期末清偿法,指借款人需在贷款到期日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此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一般的购进货物都可以,只有农产品收购是不可以的,目前没有出台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的规定.
而且按文件规定电子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农产品收购发票符合条件对方是可以作为抵扣凭证的.
一、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建税等,
借:税金及附加借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建税等贷方红字,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期末""营业外收入""贷方发生额反映实际收到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期末由本科目借方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三、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所计算得出的应退税额,实际收到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时,计入""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单位承揽的社保部分一般按不同的用途可以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是制造费用等的二级科目社保费下面,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社保时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制造费用)—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进行申报之后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房产中介公司属于中介服务行业,就是收入、费用核算,没有成本核算,收取中介费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发生费用进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等
主要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合伙企业委托贷款需要缴纳以下税款:
1、增值税
对委托方而言,将资金通过银行提供给借款人使用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销售贷款服务,应缴纳增值税。
2、印花税
对于双方协议的委托贷款合同,委托方与银行签订的委托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花。而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与借款人均应按“借款合同”贴花,依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3、企业所得税
委托方取得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委托货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委托方发生的相关支出,如银行委托贷款利息支出,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准予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24〕60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24〕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首先确定所有权,其次设备的老化程度或折旧进度.再按所有权方的决定处理是否能报废的问题.
自然人网上将代开发票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税务人员后台对代开发票申请进行审核,此项审核业务属即时办结业务。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触发了人工审核,则需在工作日人工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后续业务,一般最迟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入账时固定资产按照不含税金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长期应付款的含税价与固定资产含税价的差额计算.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1条规定:
1、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2、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3、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4、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