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与少数股东同时向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母公司与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参照上述母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会计处理。
母公司与少数股东同时向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稀释:
参照上述母公司对其非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会计处理。合并报表参照“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相关处理,合并报表母公司应当调整的资本公积或者留存收益=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至增资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母公司新增持股比例-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增资金额-增资金额×母公司原持股比例)。
转投资中的两个公司之间是以投资来联结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之间是控股或者参股的关系;而公司分立中的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不具有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它们的财产不相混同,分别属于各自的公司。
二、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
转投资对于投资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
三、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
在转投资中,投资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化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即资产科目内的现金科目减少,而长期投资增加;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减少。
1、一年之后会因没有按时接受年检而被工商部门吊销你的营业执照(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3、你的店被吊销后,店名在被吊销日其一年内不能被再次使用。
在合同期内被辞退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制定公司章程、缴纳出资;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注册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到银行开户。
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更改需要去所管辖的工商管理所做变更。
变更企业类型所需要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会议由主持,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同意先生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将原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万元人民币)无偿转让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变更为。
四、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会议决定委托办理公司变更手续。全体股东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分公司是法人公司设立的分支子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业务、人事、财产等方面均受法人公司管辖,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1、《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上述法律,分公司的人员、经营和财产由总公司管理,不能独立承担对外事务的责任。因此,《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限制了子公司提供担保。经总行书面授权,分公司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向外界提供担保(如担保方式、期限、担保期限等)。
3、分公司不以书面形式或者超出授权范围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担保无效。公司职能部门是指公司的市场营销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是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外担保的规定与分公司相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除经总行授权外,总行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为担保人。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未取得总行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无效。职能部门或者部门因担保无效有过错,还应当按照“担保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在债权人中也有过错,承担不超过债务人部分不能清偿的1/2。
5、综上所述,分公司是法人公司设立的分支子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业务、人事、财产等方面均受法人公司管辖,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
2、股东大会决议;(可从网上下载)
3、公司章程修正案,需与原公司章程核对;(可从网上下载)
(二·)、至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金及验资
1、至银行开立验资账户,各银行收费不一;
注:需携带下列材料
A、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D、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F、法人委托书;
G、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3、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并索要“银行询证函”交付银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为1000元左右;
4、银行在收到存款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询证函”后的第2个工作日出具报告直接给付会计师事务所;
5、会计师事务所在收到报告后第2个工作日出具验资报告;
(三)、至工商所办理增资事项
1、携带下列填写、签字、盖章完毕的材料:
A、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股东大会决议;
C、公司章程修正案;
2、携带下列材料:
A、营业执照正副本;
B、验资报告;
C、代理人身份证;
3、收费标准:以增资部分的金额为基数,按0.8‰收取;
4、时间:工商所在收到材料的当天审核,通过后会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四)、至银行撤销验资账户,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
(五)、凭新领取的营业执照至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处进行登记并换卡
(六)、凭新领取的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现行《刑法》之中并没有对妨害清算罪立案是规定,该罪名的立案规定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