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公司开股东会,做股东会决议,把股东转给实际持有股东或者股东委托的其他人(最好直接给股东)
2、和接受股份股东签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章程做修正案,变更股东名单
4、最后拿上面这些和单位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去工商局办理变更
1、营业执照正本
2、税务登记证正本
3、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银行抬头章
6、公章一套(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投资人身份证原件
8、原公司验资报告(一份复印件)
9、原公司章程(一份复印件)
10、原公司股东会决议书(一份复印件)
11、银行对账单(一份银行调出)
12、公司上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1、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每月的申报期内,通常是每月的1-15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
2、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税务部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数据进行导入,并将其它扣税凭证数据进行手工录入;
3、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纳税申报资料并导出保存数据,若有税款产生,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4、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申报完成后需要进行清卡处理的步骤,这时一般纳税人国税报税已处理完毕。
一、办事依据:
《公司法》、《全国各省、市审批登记制度若干规定》。
二、办事部门:
1、在公司住所在地的原登记机关办理;
2、公司住所在特区内且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
3、其他有限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
三、办事条件:
1、拟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有与拟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住所或经营场所;
3、有与拟经营项目相符合的注册资本;
4、公司名称与拟经营项目相符。
四、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五、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六、办事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100元;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个10元。
1、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