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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3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 180人看过2024-01-23

    发起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二)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包括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所长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六)事务所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名或地名;

    (七)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23

    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私营企业一个所有制概念。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通俗说,就是私人出钱开办的企业

    如果却为私营企业,也是有限责任公司我认为跟员工签订的合同上写是私营企业没有问题。

  • 100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设立人选择经营范围,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主选择,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可以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应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属于应当登记事项,只有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予以登记,才能使其生效,并便于第三人知悉,作出相应的经营判断。

    《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综上所述,公司登记事项之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更改了章程中记载的经营范围。

  • 100人看过2024-01-23

    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公司设立行为会被法院判定无效,签署的全部审理文件也随之无效;设立公司的所有股东对公司设立无效所产生的债务或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首先要保证设立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农村承包户、个体工商户、合作企业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23

    (一)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为个人或者私营企业为股东、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有承担无限责任(即出资人承担企业负债连带责任)的可能,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仅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其出资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 100人看过2024-01-23

    个人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最低限制。随着2024年公司法的的修改,一般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没有明确的限制,原则上来讲,一块钱也可以注册公司。但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还是需要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决定。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 100人看过2024-01-23

    隐名股东对公司一般是不享有权利的。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隐名出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不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情形下,其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股东地位。隐名出资人对公司的债权人并不绝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00人看过2024-01-23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 100人看过2024-01-23

    隐名股东对公司一般是不享有权利的。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隐名出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不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情形下,其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股东地位。隐名出资人对公司的债权人并不绝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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