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有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经营范围。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材料:
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分支机构-企业名称申报书原件;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6、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
9、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10、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三证合一就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一、撤销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应遵循的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有关判决申请撤销公司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的依据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公司变更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是可以撤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