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认缴数额、经营场所位置、股东比例以及股权情况等;
2、工商核名,就是将自己准备的名称提交至工商核名;
3、带上相关材料,提交至工商局设立,领取营业执照;
4、带上营业执照以及公章准刻证,前往备案点申请刻制公章;
5、带上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备案登记。
1.股东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但其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股东每人各执一份。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必不可少的必经程序。
4.以有限责任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
5.依法登记。
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只需要完成以下步骤,即可完成变更:
1、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公司在诉讼期间是可以更换法人的,这里的法人不是公司法人,而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这个主体,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有时也简称法人。诉讼的主体是公司法人而不是法人代表,因此法人代表可以变更,但变更后要及时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册一个公司,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当时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应由股东会作出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