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健康证和知识培训合格证,然后取得相关营业执照。
2、准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绘制店铺的平面图,准备摄像头照片和店内照片。
4、将准备的材料递交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合格后,通常10-20个工作日即可办理成功。
准备如下材料:
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申报表。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第一步核准名称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了必须经营人再次办理该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步骤如下所示:
a.提前准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原材料申报材料;
b.递交申请办理,等候有关工作员对资料的审核,随后工作员大会上门正当场开展审核;
c.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准确无误后,就可以领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审核不通过,请依据纠正提议开展纠正,再次递交申请办理。
4.领取结果。上级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或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企业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程序: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