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
2、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网上注销公司,需要先网上申请,然后受理,分情况办理注销。网上申请注销步骤如下: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2、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第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以下有三种情况,在线即办、承诺即办、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步骤:
1、【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3.【一般注销流程办理】不符合即办资格或即办条件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任一条监控均未通过,或“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有未结事项,系统将在页面中显示[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可查看并打印(具体通知书样式同上)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1、股权转让协议(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办理公证);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7、针对股权转让手续,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公司新、老股东全体到场,所以最好先到工商局咨询一下。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变更的,还应提供新人选的身份证原件,以供工商核对。
(二)新的营业执照办理完后,再到税务局办理变更手续。带上办理工商变更时的所有文本材料、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再加上税务局领取的变更表格、新的营业执照、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要到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的变更手续。
带上:1、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2、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书;
5、新的预留印鉴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股权转让、变更等,需按一定的标准,由地税机关对股权转让价格进行核定,并征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1、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做出变更;
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3、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谓须经批准的项目,是指应当具备特定的条件并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时,那么在进行登记之前,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至于哪些项目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可由企业自主申请的项目。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于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做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注册资本末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公司破产,公司法人不需要承担所有的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以及《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上市公司,除了关注本身经营业绩之外。市值的表现直接反应企业在市场的价格,所以市值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极其重要。
(二)并购对于上市公司来讲,理论上,可以布局其所在产业链,增加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甚至形成壁垒!
(三)在市值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并购,讲了一个动听的故事,同时增大上市公司总体量,股价也会上升,实现市值管理。
(四)更重要的,可以利用杠杆收购,以前为能力收购的产业,以上市公司来融资收购成本低。
公司注销登报这样走流程:1、公司公告登报须提供公司营业副本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2、发送邮件、传真或直接和报社业务员洽谈,确认好刊登的稿件;3、稿件排版,双方确认稿件无误、刊登媒体以及刊登日期;4、通过各种方式付款后登报。从刊登那天起45天后,可办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