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5人看过2024-01-30
    一人公司是法人。法人是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自然人或法人可以单独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也是一人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 106人看过2024-01-30

    在我国进行清算并不是吸收合并必经程序。

    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为原来的公司依然存在,因此不需要进行清算。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就应该由现在吸收合并以后的公司概括的继承,这样还是不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 105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每年不超过持有数量的25%。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105人看过2024-01-30
    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能起诉,起诉主体是股东。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30
    最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规定予以解散。 
  • 105人看过2024-01-30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本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按照发起人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利用与其他单位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104人看过2024-01-30
    在公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无论是否应当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应承担的都是一种补充责任,即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其债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这是基于民法典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
  • 106人看过2024-01-30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章程所规定

    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

    3、股权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4、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公司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要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连带缴纳或者连带补足的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

  • 105人看过2024-01-30
    公司被吊销后对普通的股东没有影响。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公司被吊销之后仍然具有法人资格。
  • 106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清算期内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依法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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