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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6人看过2024-01-30
    企业所得税是按季度申报并交纳税款,一年缴四次。第二年的六月份之前再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上年度内已经交纳的所得税多退少补。
  • 110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减资财产清单包括: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其它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 125人看过2024-01-30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 106人看过2024-01-30
    瑕疵出资股东可转让其股权,但该转让行为并非当然有效,其转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发生效力。因此,瑕疵股权转让是否影响转让行为的效力,应当具体分析。如果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将自己出资不足的事实如实相告,致使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仍然受让转让方出让的股份,则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受让人不能以瑕疵出资主张抗辩。
  • 105人看过2024-01-30

    专利可以作为股东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30
    股东出质的股权数额在设立或者变更时,一般不小于被担保的债权数额,但是质权人依法放弃质权的除外,这一放弃,包括对出质的股权数额小于被担保债权数额的差额的权利的部分放弃,甚或是全部质权放弃,可结合上述质押率的阐释作进一步分析。
  • 106人看过2024-01-30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程序:
    1、申请核准公司的名称;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住所等文件;
    4、由登记机关审核;
    5、并在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 104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的效力:

    一、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成为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二、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三、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
  • 105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收购股东股份需要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8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流程方法/步骤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2)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3)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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