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合同可以转让吗
分公司合同不可以转让。分公司作为非法人组织,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要转让合同的需要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盖章追认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分公司如何对外签订合同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限责任制企业需要有公司章程;二是公司章程由企业的全体股东的参与与意见,是全体股东的共同决定的结果。
(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采取分级登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有合理的组织架构。
(四)有公司住所。公司需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
(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要求
公司法人岁数限制有什么法律规定
1、公司法人岁数限制的法律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2)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由全体股东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住所、名称,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