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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减少资本后只要同时满足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破产,没有时间的限制。

  • 104人看过2024-01-30

    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如下: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 104人看过2024-01-30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理制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计划,管理人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 107人看过2024-01-30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内部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二)外部责任

    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30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06人看过2024-01-30
    可以强制执行的。在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执行的措施后,如果被执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组,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在我国现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一般的学理解释,执行案件的受理应该具备以下4个条件: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必须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依据必须具有给付内容;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拒绝或推拖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03人看过2024-01-30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董事会决议什么时候公告,只对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进行了规定。
  • 109人看过2024-01-30
    起诉公司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112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清算后,债权人要对债权进行申报,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公司注销后终止,债权无效。但公司清算有过错,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可以向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主张债权。
  • 108人看过2024-01-30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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