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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1、隐名股东不能直接提起损害股东利益之诉。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01
      隐名股东只要是因合法目的、合法原因取得股东权利的,其权利就受到法律的保护。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往往与显名股东达成股权代持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即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对于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啥权利

    隐名股东的权利:

    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二、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

    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1

    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多的。这种风险的来源主要在于当初选择的显名股东不靠谱,具体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

    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

    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

    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律文件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对外可以行使一切有关该部分股权的权利。对内来说,显名股东应当是受制于隐名股东的,其一切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汇报并在作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必须事先获得隐名股东的同意。

    3、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在极大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公司控制,如果显名股东有意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在未经得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这些权利,对隐名股东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对于隐名股东的股东主体资格认定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问题:

      1、在股东出资不足、瑕疵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是否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如果明知隐名股东对公司出资情况并实际控制公司股份的,可以要求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隐名股东与显名资格确认的纠纷中,隐名股东可以依据协议等实质证据直接对抗显名股东。可以不改变股东名册而直接确认其股东资格。

      对于隐名股东在公司对外的地位,以工商登记的的显名股东为公司股东,隐名股东不具有股东地位。
  • 100人看过2024-01-01

    隐瞒债务转让股权要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得知“十倍赔偿金”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最重要的一点是商家是否生产或者销售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那么在本案中陈先生喝到了含有虫子的奶茶是否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呢?《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明确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意见认为,只要消费者证明食品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任何一项的情形,即可初步认定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所以陈先生可以向商家主张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01

    1.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01
      没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没有食用的,可以立即向商家主张退换,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按照被伤害的严重程度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省会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 700人看过2024-01-01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本×100%

    其中:

    对于单户企业,净利润就是企业的所得税后利润;而对于集团型企业,净利润是指归属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

    平均资本=[(实收资本年初数+资本公积年初数)+(实收资本年末数+资本公积年末数)]÷2

    上述资本公积仅指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形成的资本公积在计算资本收益率时应予剔除。

    税后ROC=运营该收入*(1-税率)/(债务账面价值+股权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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