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红字增值税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这里又要分几种情况处理红票:
1.如果你是红票对应的原票没有认证过,对方给你开具的红票的话,你只需把它跟红票申请单、红票通知单、红字发票装订一起即可,重新索要发票。
2.如果是由于退货等取得的红票,那么在申请开具红票时,你就相应的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了,等红票拿到后,直接附到凭证后即可。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所以,提供了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是有义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如果企业没有用发票进行账务处理,现在就存在企业所得税被纳税调增的可能。
银行手续费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而不是结算单!
一、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存入保证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取得承兑时不必做分录,只在临时备查簿中登记。
3、将承兑汇票交付给对方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或者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票据
4、承兑汇票到期时: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同时收到银行退还的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二、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实现了营业收入,不论是否开具发票,都应该如实走财务账并进行纳税申报.
所以即使没有开发票,也应该按正常程序走账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