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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1700人看过2024-01-01

    视金额而定,如果只是一百几十元的小金额就可以开专用法票,大了的话就不能。

    一般而言,凡是涉及增值税专票的结算,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以体现“三流一致”(或称“三流合一”),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增值税专票,就会有涉嫌“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票的嫌疑。

    当然,如果只是一些金额不大的零星开支,如出差时酒店开具的几百元增值税专票、汽车4S店开具的一千元左右的维修费增值税专票,就可以使用现金支付。

    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 100人看过2024-01-01
    收入类帐户属于损益类科目,增加在贷方,减少在借方。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 100人看过2024-01-01
    没收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扣除应缴税金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包装应缴消费税货物的)
    注:应交增值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
    应交消费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消费税率
  • 100人看过2024-01-01

    收入红冲凭证怎么处理

    冲发票:

    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重新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冲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重新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 100人看过2024-01-01
    收取会计委派费的发票是可以税前列支。

    会计委派是指企业会计由投资人委派,或者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派驻指定会计人员进驻企业单位,监督管理企业。

    一个合格的委派会计应该具有正直的人品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委派会计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财会工作,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金融工作、担任中层正职两年以上,具有助理会计师或经济师职称。

  • 100人看过2024-01-01
    收取违约金开发票:

    第一,供货方(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

    (一)合同实施前违约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供货方(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此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结算,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需要开具发票。

    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有税务机关监制收据的地区,可经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

    (二)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供货方(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

    第二收货方(付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

    如果是收货方(付款方)收取违约金,则无论对方在何时违约,收取违约金一方只需开具收据给对方。因为《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而收货方(付款方)得到的违约金并不是生产经营收入,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

  • 100人看过2024-01-01

    根据现行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导致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因此,上述公司收取的违约金不作销售收入处理,同时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00人看过2024-01-0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十九条: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税函「2024」79号: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所以按合同约定收取的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可以在收取一次确认收入,也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收入。

  • 100人看过2024-01-01

    逾期未退还的保证金应并入价外费用申报缴纳增值税。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三条规定,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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