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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 100人看过2024-01-01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3660人看过2024-01-01
    电商的营业执照和其他行业的营业执照没什么区别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或者是网络场所使用证明;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 100人看过2024-01-01
    电商的营业执照和其他行业的营业执照没什么区别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或者是网络场所使用证明;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 100人看过2024-01-01
    所谓闲置商标,是指未投入使用或者虽曾经使用,但现在不再使用的注册商标。这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注册后从未使用过的商标;

    2.注册后虽然曾经使用过,但现在不再使用的商标。

  • 100人看过2024-01-01
    这种行为属于规避招标,是违法行为。
  • 100人看过2024-01-01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先合同义务是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法承担彼此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遵守信用义务。

    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者的区别在于,义务-和-责任,即前因和后果的关系。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01

    夏令营属于教育培训.要是海外的夏令营提供发票就行,就是海外发票,不会给你国内发票的,因为你的费用是在海外发生的.国内税率5%.海外的当然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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