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回复称: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额。纳税人在2024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2024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需要注意,2024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即2024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当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公司发工人的工资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税项,但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计税额.工资不能抵扣税额,只能冲减利润.只是计入成本,抵减企业所得税计税金额,不能抵扣增值税税额的。
从最终税负人来说,所有的增值税都是由最终购卖者(消费者)来负担的,这也是为什么说公民就是纳税人,虽然没有直接交税款,但只要你消费了都已经负担了税收。
但是毕竟税收是从企业收取的,也就是说,销售货物时,不管税款是价内还是价外,简单的理解就是购买者支付多少钱才能得到商品,所以税高了,商品总价款就多了,就难以卖出去了。
再来讲增值税,为什么叫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对增值部分征税。
如果取得专用发票期间没有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没有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那么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否则,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9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1)写税控IC卡。当企业每月1日进入开票系统时,开票子系统就会提示:“金税卡已到抄税期,请您及时抄税”,此时企业必须进行抄税处理工作。
(2)抄税处理的步骤是:将本机的税控IC卡插入读卡器,点击“抄报税管理/抄税处理”菜单,系统会自动检查发票库该月发票数据的完整性并自动更新该月的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如果该月发票数据完整正确,则系统弹出抄税确认提示框,点击“确认”后开始抄税。
(3)发票资料查询和打印。点击“发票资料查询打印”,选择所要打印资料的月份和报表打印的种类即可。
1、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2、对于还是采用税务登记证即税号为15位的企业,要证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是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3、不管税号为15位的企业还是税号为18位的企业,有的省市国税局开通了网站查询,如可登录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查询企业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4、提供一份近期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该专票没有"代开"字样。
一般纳税人证明应去当地的税务局进行办理。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4)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一、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的标准就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否则税务局会强行将税率调至17%,并且进项不予以抵扣: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是以前者为主但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可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新办企业。
3、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连续一年内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方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中,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地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货物购销渠道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也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如果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的,无需使用专用发票,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而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企业。
5、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员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的。
6、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或是从事货物批发零售并全部销售的总机构,该分支机构也是可以申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
三、有下列情况的纳税人不得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2、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3、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不经营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
4、无经营场所、经营资金和经营人员的“三无”企业;
5、所有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政策另有规定则除外)。
1、税率17%: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3、税率0%:出口货物
4、税率11%:交通运输、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5、税率6%: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