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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

    2、公司是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有必要的经营设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公司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贷款时需向银行提供企业经营情况表,提供统计报表;

    4、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

    5、公司行业国家政策允许,鼓励发展的行业。

  • 100人看过2024-01-01
      银行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要求及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这种承诺是有条件的,要求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和单证必须相符。当买卖双方首次接触,不了解对方商业信誉,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商人做生意,无法承担发展中国家的商业/国家风险时,常在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

      《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二十九条: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本条规定了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具体条件,主要有7项内容:


      第一,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是反映银行的资产规模和风险状况的重要指标,特别是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程度的基本标准。银行、证券等有关监管机构对银行的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规定了具体的数量要求,符合规定的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银行,才能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第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目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实行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原则,银行与信托、保险、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分别设立。基金托管业务属于信托业务,商业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这项业务,而应当设立独立的基金托管部门,专门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未设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的商业银行,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

      第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基金托管业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业务量很大,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且应当达到法定人数,才能适应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需要。

      第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保管基金财产,是基金托管人的重要职责。为保护基金财产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应当要求基金托管人具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安全放置基金财产的设施、忠于职守的专业人员以及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职责的资金保障等等。

      第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这是指能够迅速准确地接受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依法按照投资指令,办理资金和证券的清算和交割业务的系统。这个系统也应当具有安全性。基金托管人负责托管基金财产,在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时,还要负责力、理资金和证券的清算和交割业务,因此,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是担任基金托人的必要条件。

      第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营业场所是开展业务活动的地点,办理基金托管业务必须有营业场所,同时还应有保证营业安全、财产安全的防范设施以及与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这些都是履行基金托管职责,保证基金财产安全的必要条件,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这些条件。

      第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是金融机构内部有关稽核、审计、监督、控制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则,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保障。为了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托管人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发票,普通发票领购事宜由各分行、支行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开户许可证

    2.销户申请书

    3.剩余的支票

    4.印鉴卡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6.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注:若公司不再营业,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可将剩余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且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可以一天汇总到一起做一张凭证,需要收款做一笔凭证,付款做一笔凭证。

    2、去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凭证,称为银行收款凭证,用于企业财务做账的进账依据。

    3、去银行办理汇款或者支付款项的凭证,称为银行付款凭证,用于企业做账务支出的依据。


  • 100人看过2024-01-01

    1、一般是指居间合同签署期间所需要的金钱花费。居间属于中介里面的一个样式,它的目的是将同一类产品的交易两方关联一起再让买卖成功,从而可以得到合理的佣金的一种服务。

    2、不管是哪一种居间服务,负责居间服务的人员都不可以让委托当事人的代理人员去担当,他主要是用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介绍和协作的一种类型,居间费的性质和佣金是很相似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按照上述税收管理规定,贴现息应在贴现日全额作为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不能递延处理。

      由此可见,对于票据贴现利息收入的确认,在税务上是按照旧会计准则“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即应在贴现日全额作为应税收入处理。而按照新会计准则,会计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属于当期应计或已实现的贴现利息计入当期收益,不属于当期应计或未实现的贴现利息通过利息调整递延处理。这就形成了会计与税务处理上的时间性差异。
  • 100人看过2024-01-01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中,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


  • 100人看过2024-01-01

    1.贷款利息*贷款总额-(西格马)存款利息1.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

    2.呆滞贷款比例=呆滞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

    3.呆账贷款比例=呆账贷款月末平均余额÷各项贷款月末平均余额×100%

    (二)经营成果指标

    1.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余额)×100%

    2.投资报酬率=投资收益÷投资平均余额×100%

    3.费用率=营业费用÷(营业收入-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100%

    4.实收利率=(利息收入-表内应收利息净增数)÷贷款平均余额×100%*存款总额+各种手续费和服务收费=银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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