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是指居间合同签署期间所需要的金钱花费。居间属于中介里面的一个样式,它的目的是将同一类产品的交易两方关联一起再让买卖成功,从而可以得到合理的佣金的一种服务。
2、不管是哪一种居间服务,负责居间服务的人员都不可以让委托当事人的代理人员去担当,他主要是用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介绍和协作的一种类型,居间费的性质和佣金是很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