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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96人看过2024-01-05

    商标注册申请递交,商标局受理后一般会下发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上有商标申请号,在商标注册被核准并发布商标注册公告之前,都叫商标申请号,可以通过这个号码查询商标信息、跟踪商标注册进度。当商标局发布注册公告后下发《商标注册证》,证书右上角的编号与商标申请号相同,但此时就可以叫做商标注册号。那么商标注册号有哪些作用?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什么是商标注册号

    根据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大家可以更加明白从商标申请号到商标注册号的转变: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商标申请号)—实质审查(申请号)—初步审定公告(申请号)—注册公告(商标注册号)。看明白的商标申请号的华丽变身过程,再也不怕被人忽悠啦。

    商标注册号有哪些作用?

    商标注册号就好比商标的身份证号,通过这个号码可以查询指定商标的信息,即便出现同名商标或图形商标,也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号唯一确定一件商标。比如在买卖商标的时候,商标购买者就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号查询商标的的权利人是否为商标转让方、商标状态是否可进行转让、商标是否已经注册成功、商标有效期等等。另外,这个商标唯一的身份确定号码也有利于管理部门管理注册商标。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商标注册号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62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如何维护有哪些方法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如何维护

    1、发送警告函

    在中国,发送律师函只是一种自力救济的方式,但侵权人收函后仍不停止侵权的,在后续法律程序中可能被认为是故意及恶意侵权。因此,在查明侵权人信息后,可发送警告函进行维权。

    律师函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事实依据,且发送对象仅限于直接从事侵权行为的主体,以避免商业诋毁等法律风险。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信函发出,如果对方不接受律师函中的要求,且发函人未在限期内提交司法或执法机关解决纠纷,对方便有权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

    2、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投诉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及义务,使维权人有权要求其针对侵权行为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由于大多数国家均建立了类似避风港原则的机制,因此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能够采取该等维权手段。

    3、工商行政投诉

    如能查实侵权主体的信息,工商行政投诉仍然是一个有效的措施。但由于工商部门将对其错误执法行为直接承担责任,并且网络侵权行为更加复杂和存在争议,导致工商部门在处理网络侵权时更为谨慎。

    4、向侵权行为所在地通信管理局行政投诉

    通信管理局在网络维权中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为了逃避监管,侵权网站往往不进行ICP备案登记,这违反了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将该等违法行为投诉至通信管理局,则通信管理局可以迅速进行关闭网站、断开链接等处理,其效果甚至优于其它知识产权执法机关。

    5、其它主管机关行政投诉

    面对大量尚无明确规定的新兴问题,网络知识产权维权需要更加灵活和创造性的思维,找出可以达到同等或类似效果的替代手段。维权者可根据侵权行为的特点,判断是否可能构成其它行政违法行为,从而通过其它投诉方式达到禁售、下架、罚款等类似效果。

    6、域名仲裁

    域名仲裁是网络维权中经常使用的手段。由于域名常常是侵权行为的基础,因此,通过域名仲裁撤销相关域名或取得域名所有权,能较为彻底地解决问题。

    7、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依然是针对网络侵权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也是震慑侵权行为、获得金钱赔偿及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的有效方式。

    其主要原因是法官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及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民事诉讼的程序严格、证据要求较高、救济方式多样(包括停止侵权、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

    8、刑事举报

    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网络侵权行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与计算机系统相关的若干罪名。并且,如果利用用网络或计算机作为手段,成立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样可以构成该等罪名下的犯罪。

    9、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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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88人看过2024-01-05

    商标是与别家商业主体提供的服务及商品区分开来的最好标志,具有明显的辨识功能。如今很多企业或个人都想打造属于自己的独特品牌、提升企业的良好形象,走向市场,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都来注册商标。有的企业想要进行全类商标注册,那么哪些情况适合全类商标注册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哪些情况适合全类商标注册

    1、有经济能力的“壕企”。不管规模大小,只要资产支撑得住眼光,就愿意花钱也花得起钱做全类保护;

    2、有实力的,受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企业。比如互联网时代带来了很多高科技型企业的高速发展。像手机行业内迅速崛起的几家国产品牌,因为短期内受到极大关注,所以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就很多。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维护统一的形象,就有必要进行全类别注册;

    3、有长远规划的大中型企业。这类企业比一般微小企业有更长远的品牌观念,因此除了具备经济实力,还对企业的品牌规划与建设非常上心,对市场有强警觉心和高敏锐度,建立有自己的商标保护制度,设有专人管理,自然可以在商标全类保护上进行投资;

    4、该商标是一个臆造词汇,显著性较强。出于保护创意的想法,不想自己之外其他任何人使用自己的原创创意,也可以考虑进行全类保护;

    5、该商标是一个原创的、显著性较强的美术作品。为了保护自己的创作心血,全类保护当然也是可以考虑的,当然,一般这样的作品,都会建议同时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哪些情况适合全类商标注册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58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是多久注册商标有效期到期后如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多久注册商标有效期到期后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应该先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在我国对于商标的有效期限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中《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注册地址改变,注册人改变等变化,需要及时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变更,否则商标将会做撤销处理。

    因为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长达10年之久,很多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会忽略商标到期的问题,对于到期的注册商标,我国的商标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注册商标有效期是多久注册商标有效期到期后如何处理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86人看过2024-01-05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哪些商标不能办理转让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哪些商标不能办理转让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能够单独转让。如果注册商标中有两种以上的商品的时候他们属于费类似产品可以转让,但是是类似产品的话需要一起转让,不能进行分割转移。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指的是一个商标有多数人拥有的系列商标,他有标记近似的特征,如果将其中一个转让,就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会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时,每个共有人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经允许他人使用的商标不能随便转让。如果该商标已经许可他人使用,那么必须征得使用人的同意才能转让。

    (5)转让注册商标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商标转让也是无效的。

    (6)商标正在受人异议,且商标本身存在问题,有瑕疵是残标就可能会导致商标被撤销,不能被转让。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商标不能办理转让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59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什么是商标的使用许可商标许可备案是什么意思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商标的使用许可商标许可备案是什么意思

    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进行商标使用许可活动时,按商标法要求,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许可备案是什么意思?

    当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不过,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而仅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双方在商标许可合同中自行约定未经备案合同不生效。

    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么?

    商标许可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如果为了提高商标许可行为的真实有效性,也为图一个安心,可以将相关材料进行公证。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商标的使用许可商标许可备案是什么意思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60人看过2024-01-0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商标注册类别选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商标注册类别选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国内商标注册,是需要按照商品或服务类别进行的,在我们选择商标注册类别的时候,应尽量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规范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填写。

    注册商标分类表总共有45个类别,基本涵盖了全部的商品以及服务,商标注册要分类注册,同一个商标注册在一个类别就算一个注册商标,如果在45个类别上都注册就是45个注册商标。

    对于企业的商标注册类别选择来说,选择注册种类类别、数量,创业者需要考虑企业与产品的发展变化,这样避免注册经常对商标进行变化,保证商标的有效性。

    注册商标类别后期使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因为我们的注册商标是按照商标注册类别进行的,所以在我们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要按照注册商标类别进行。所以,注册商标只能在核准注册的类别,包括大类和小类上使用,如果在没有核准注册的类别上使用,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实际上就是一个非注册商标。

    而且,如果遇上该商标在其他类别上已经被他人注册的情况,商标的跨类别使用还将构成注册商标侵权,将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无论是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商标跨类别使用,还是出于傍名牌目的的有意为之,商标跨类别使用都是不可以的。所以在前期我们确认商标注册类别的时候,要根据自己企业的经营范围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进行选择,避免出现要使用注册商标时,却没有注册对应类别,无法使用的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注册类别选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545人看过2024-01-05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税务筹划要点呢?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税务筹划要点呢?近年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于注册资本较少,申请较容易,成为广大创业者投资创业的一种常见形式。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税务筹划要点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税务筹划要点呢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税务筹划要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税务筹划要点一、挂靠筹划

    1.投资者可以通过将自己的生产经营挂靠在科研单位而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当然,这种筹划法需要一定的前提,这就是该单位或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获得税务机关和海关的批文和认可等。

    2.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挂靠民政福利企业或者其他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进行必要的纳税筹划。国家为了扶持民政福利企业,让更多的残疾人能够自食其力,对民政福利企业实行了减免税优惠。

    3.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分设联合进行筹划。也就是将经营项目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自己负责其中的一个,将其余机构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虚设为其他人,一般为自己的亲人或比较亲密的朋友,然后通过这些机构的联合经营,互相提供有利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开办费筹划

    我国财务制度规定,投资者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可作为开办费,并且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于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均额扣除。

    投资者用于与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不得作为费用扣除。

    众所周知,开办费和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价值必须分期进行摊销,不能作为财务费用进行扣除,从而不能冲减当期的利润,以达到节省税收的目的,但财务费用却是可以直接冲抵当期损益的。

    因此,投资者应尽可能地将开办费、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三、筹资决策的纳税筹划

    对于任何经济主体来说,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是如此。没有资金,任何能够获益的经济活动和经营项目都无法进行,进而与经营相关的盈利和税收也无从谈起。

    通常,向金融机构贷款筹资所承受的税负要轻于靠自我积累筹资资金所承受的税负,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之间或与其他经济组织相互拆借所承受的税负要轻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税负。

    即贷款人归还利息后,利润有所降低,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因此,实际税负被大大降低了。

    所以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四、固定资产投资的筹划

    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不能抵扣经营利润,而只能按期提取折旧。这样,投资者不仅要在前期投入较大数额的资金,而且在生产中只能按规定抵扣。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如果租入设备,承租人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其经营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并为其今后继续从事其他各种经营活动奠定基础。

    五、信托筹划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信托进行筹划,即将其资产或盈利交由另一经济主体,让该受托人成为该项财产的占有者,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负责管理和使用这笔财产,以利于委托人的一种行为,受益人既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人所指定的第三者。

    信托筹划法是利用某一特别税收优惠地区,通过在该地区设立信托机构或者和某信托机构达成协议,让原本不在优惠区的财产挂在优惠地区信托机构名下,利用税收优惠达到节省税收的一种筹划方法。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出台了财政政策,例如江西、浙江、天津等地都有很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将新注册公司设立在税收洼地,享受当地的税收扶持,而谷川合作的天津某园区,入驻企业最高可享地方留存的70%-80%奖励扶持!

    六、转让定价的筹划

    转让定价也是投资者在生产经营中应该注意的。

    转让定价又叫互惠定价、转移定价、划拨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或经济机构各方为平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的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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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15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样构成商标侵权

    (一)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二)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四)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

    二、具体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94人看过2024-01-0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类商标可经营的范围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29类商标可经营的范围是怎样的

    第二十九类: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2901组】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

    【2902组】非活水产品

    【2903组】罐头食品(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随原料制成品归类)

    【2904组】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

    【2905组】腌制、干制蔬菜

    【2906组】蛋品

    【2907组】奶及乳制品

    【2908组】食用油脂

    【2909组】色拉

    【2910组】食用果胶

    【2911组】加工过的坚果

    【2912组】菌类干制品

    【2913组】食物蛋白,豆腐制品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类商标可经营的范围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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