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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2022-01-2327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商标注册人提供的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

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局限期举证通知书后,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和提交。一般来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具体集中于: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

(一)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书上(如标牌、产品说明、手册、销售协议、票据等);

(二)服务商标使用证据表现方式包括(服务场所装饰、菜单、招贴、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等);

(三)用于广告宣传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等媒体广告宣传、展会资料、照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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