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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一般情况下,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法人也是没有偿还责任的。如果公司实在无法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通常会从裁定作出之日起的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要在裁定送达起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 180人看过2024-01-11

    总公司进入破产清算之后,分公司也将进入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1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进入破产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同时,会同时制定破产管理人。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申报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向管理人证明自身的主体资格,并向管理人说明代理人有权进行债权申报等事宜。
  • 100人看过2024-01-11
    常见的股权分配主要有以下三种:

    1.绝对控股型

    该模型的典型配置模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占15%。这种模式适合投资最多、能力最强的创业者。在股东内部,虽然绝对控股形式形式上是民主的,但最终决定由所有者做出,所有者拥有一票决定/否决的权利。

    2.相对持有型

    该模式的典型配置是创始人持股51%,合伙人持股34%,员工持股15%。在这个模型中,除了少数需要集体决策的事情(如增资、解散、更新公司章程等),其他大部分事情仍然是老板一个人的事情。

    3.不控股型

    该模型的典型配置为创始人持股34%,合伙人持股51%,激励股持股15%。该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作伙伴的团队能力相辅相成,每个人都具有较强的能力的情况。老板只有战略比较优势,所以基本合伙人的权益相对平均。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一般情况下,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法人也是没有偿还责任的。如果公司实在无法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通常会从裁定作出之日起的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要在裁定送达起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不是。当然是需要偿还的,但是所有的债款都是由公司的资产进行偿还,所有债权人都无权向股东要求用个人资产偿还。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1
    企业破产后会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债务。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11
    公司申请破产后,会安排破产管理人做清算工作,破产管理人会梳理公司债权债务,把公司现在的资产、别人欠公司的钱做一个梳理,能讨的讨、能要的要,同时梳理公司有哪些债权人并通知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然后把公司有的资产按规定顺序偿还给债权人。法人的债务可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催讨或由破产管理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诉讼催讨。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一般情况下,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法人也是没有偿还责任的。如果公司实在无法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通常会从裁定作出之日起的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要在裁定送达起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 100人看过2024-01-11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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