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代表个人的债务由法人代表承担,法人代表个人债务是不会牵扯到公司的,公司有独立财产权利。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接手公司有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若是公司发生了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转让前产生的债务由受让公司承担清偿责任。但可在接受转让之前与债权人、转让方协商;
(2)若自己是该接受公司的股东,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若接受一人有限公司,则要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1、当总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分公司可以帮助其进行财产清偿。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总公司来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对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只要没过诉讼的时效总公司最终还是要承担分公司债务的。这也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的所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代表个人的债务由法人代表承担,法人代表个人债务是不会牵扯到公司的,公司有独立财产权利。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协商公司是不靠谱的。
目前,市面上关于债务处理的方式:协商还款,普遍主流的方式是每家单独协商,费用一次性缴纳,协商结果:减免全部或部分利息,分期短则一年,长则五年。
此种处理方式,对总负债额度不高,借款机构家数少,且收入较高的债务人来说,切实可行,而且协商下来的可能性很高,难度相对较小;但是,对现在很多负债总额动辄二三十万甚至更多,借款机构家数少则五六家,多则十几家,收入偏低的债务人来说,就有点顾此失彼了:协商了这家,其他家的怎么办?治标不治本!那怎么办才好?
合法依规,留存“强烈还款意愿”证据链,规避法律风险;债权置换也就是很多人常说的债务重组,把债务从高风险的债权方转移到较低风险的债权方,把恶性债务转化为良性债务,把急性债务转化为慢性债务,延长还款时间。
1、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所以公司注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公司注销时,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下如:
(1)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造成公司无法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等人承担责任;
(2)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股东主张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