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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企业重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协定或法院裁定,协商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方式有:
    (一)债务转为资本;
    (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三)以资产清偿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没有关系。

    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而不是由法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所以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对公司责任的承担,包括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出资额为限,否则就不成其为“有限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或者未依法对公司履行解散及清算义务,股东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股东对企业当然是有责任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于股东来说,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足额出资义务,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也不再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足额出资后,也不得抽逃出资。

    3、当公司股东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履行股东足额出资义务,也即是在对公司的出资上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公司经营期间的亏损。

    2、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4、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2.恶意逃避债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出资不足的补足4.抽逃出资5.一人公司的债务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7.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9.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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