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一般是由法人自主决定的,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该是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果不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应该是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对公司的事务有处置权,当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的权利消失,公司的法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债权人的债务。
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
(1)分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可以先由分公司的财产承担。
(2)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应当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则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