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承担下列责任:
1、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诚实信用;
2、按时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或者擅自抽逃出资;
5、追加出资义务和补足出资义务;
6、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五十个以下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情形,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仅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是例外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土地使用权。
承担风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1、对公司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应该承担违约的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应该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纠正一下对法人的说法,法人不是人,法人代表不是法人。如果说的是法人代表企业破产一般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人代表有犯罪行为。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有限责任公司由几个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情形,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仅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之所以通知债权人,是因为清算之后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企业已经破产。而得到消息的债权人则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出现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需承担补足出资等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