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以自己的企业名称从事商业活动,对外订立法令关系,具有自己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职责能力,其在法令品格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产业缺乏以清偿债款的,出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产业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其依法享有诉讼主体资格。
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款的承当也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个人独资企业发作怎样的转让,只需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所构成的债款,均应由独资企业产业首要清偿。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同理,法定代表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就是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者抽逃出资。在公司增资的时候,如果股东出资不实,那么协助股东的董事、高管有责任。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高管负有责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
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
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
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
5.分析市场趋势,寻找扩张或收购其他公司的机会;
6.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
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
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均以其公司资产为限。若其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此时即可申请破产。破产后,其所欠债务,由其资产来偿还。
债务可以分为有抵押担保的债务可无抵押担保的债务,有抵押的债务有优先受偿权,无抵押担保的债务,则根据资产剩余按债务的比例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