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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60人看过2024-01-26

    1、贸易融资是指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主要包括打包贷款、承兑汇票、出口押汇、进口押汇、保理业务等。
    2、贸易融资的关键就是银行依托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和信誉捆绑,在有效控制授信资金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授信。

  • 178人看过2024-01-26

    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
    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
    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

  • 152人看过2024-01-26

    1、中小企业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中小企业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
    2、中小企业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拿手头上的资金或证券作为抵押,向券商借入资金购买股票,在约定的期限内根据自身的需求适机还本付息。
    3、融券交易是投资者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根据自身的需求适机归还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

  • 1197人看过2024-01-26

    1、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2、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3、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 172人看过2024-01-26

    防范工程垫资风险的具体方法:
      1、对发包方进行资信调查,对项垫资项目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抵押、项目用地的性质等进行资信调查。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2、让发包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方面的担保,如发包方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担保或以其他的房产作为担保等,或者提供支付保函。
      3、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垫资的利息是否给付,如何计算等问题应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否则,诉讼中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应有的保护。同时建议约定的利息适当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4、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履约。承包方应注意合理界定垫资款支付时限。如合同约定垫资款按形象进度返还时,则在达到支付条件时,承包方应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以此为请求支付的凭据。
      5、合理向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分散垫资风险。
      6、在约定垫资时,注意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不超过竣工后的十八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款优先请求权的期限是十八个月,且这个期限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如果工程款的支付时间超过竣工后的6个月,就丧失优先权受偿权,给追索垫资和工程款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

  • 394人看过2024-01-26

    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化估价原则;
    2、施工方案改变造成措施项目变化的估价原则;
    3、中标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偏差较大的估价原则。

  • 365人看过2024-01-26

    不可以。
    1、施工款是必须打到公户的,也就是打到所挂靠公司上,公对公,合同是两个公司签的,不是个人,否则不合法。
    2、工程款到账后,可以及时申请转走,挂靠公司一般会及时拨付给施工方,除非施工方不听从管理,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公司一般会要求施工方整改完毕后再拨付。

  • 333人看过2024-01-26

    建设工程中的劳务工人在完成公司的工程项目后是应当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的,工程劳务费用可以通过固定劳务报酬、约定工种劳务工时计算、约定工作成果的工程量计算等方式来计算的。

  • 197人看过2024-01-26

    应收工程款是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在办理结算工程价款时,施工企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施工图预算所列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按照工程合同规定,计算应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同时,应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扣除向发包单位预收的工程款和一定比例的预收备料款。

  • 191人看过2024-01-26

    工程结算审计是对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终了时,与建设单位所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其主要内容:
    (1)中间结算(含跨年)检查工程形象进度的工程量,施工产值和预算成本是否正确、真实、本期应结工程价款净值是否与本期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或结算价值,扣除预收工程款、抵扣备料款、甲方材料款以及其他应扣款后的余额相符;
    (2)竣工结算,应审查竣工质量验收、竣工决算的合规性,未完部分尾工预提费用的合理性以及双方经济往来是否清楚,有无违反结算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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