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1类:商标1类主要代表就是化工原料。包含各种化工产品、精细化工、黏合剂、未加工树脂、有机硅树脂等化学添加剂等。
商标35类:主要涉及化工产品销售、进出口代理等。
商标40类:主要涉及到化学加工、如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污水处理服务等。
更多的商标相关类别,如商标2类(颜料树脂)、商标3类(清洁制剂)、商标4类(燃料油脂)、商标7类(化学工业设备)、商标16类(化工杂志)、商标42类(化学研究)等都可以按照产品的需求注册。
由于化工产品最为重要的便是原料与容器。那么就相关的器材,如商标6类(金属容器)、商标9类(实验仪器)、商标21类(实验器皿)等也可注册。
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商标局官费+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一标一类(10个商品/服务项)费用为300元,如通过线上渠道提交为270元,每增加一小项收费为30元,线上为27元,如果选择多类别的费用重新计算进行叠加。
如下:
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注销公司;并不是必须合伙人同意才可以注销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合并的程序通常如下:
1、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决议的形成
就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进行;就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就国有独资公司来讲,其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进行。
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
6、合并登记。
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以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进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