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经过了公示,让员工了解以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最简单的劳动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日益完善的印度市场为前往投资者们提供了非常不错的投资环境,而我们中国的商人前往印度投资也是不在少数。而对于这些中国商人来说,寻求其商品在印度销售的第一步就是注册印度商标。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中国商人怎么注册印度商标。
中国商人怎么注册印度商标
1、中国商人选择拟申请注册的印度商标,大多数中国商人都会趋向于喜欢使用其现有的商标在印度相应注册。但是,必须留意的是,要确保现有的商标标记不属于被印度禁忌的词汇或图标,因为印度于中国两国存在较大的文化差异,因此注册前最后查阅一番资料。
2、申请印度商标注册前的印度商标查询,印度商标查询需要到印度商标登记处进行商标查询,以确保没有其他已经注册的商标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中国商人自身打算想要申请的商标在印度商标系统当中存在雷同或类似。
3、提交印度商标注册申请,正式提交印度商标的注册申请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印度商标注册申请书的格式,由印度商标注册申请书由中国商人完成填写,印度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注明所想要注册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型及编号。
4、印度商标注册申请的异议,印度商标注册申请将经过详细的一番审查,印度商标注册处会提供一份报告给中国商人,报告中可能包括要求中国公司澄清说明:相同或看似相似的已注册商标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想要注册的商标的区别之处)。中国商人必须对于印度商标异议进行异议答复,澄清异议之后,印度商标注册申请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5、发布印度商标注册,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异议答复之后,印度商标注册将会在印度政府出版的印度商标杂志里正式发布。这也就标志着印度商标注册申请的整个过程完成结束。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1.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需要的,职工过失伤人单位要先行承担赔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属于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工作人员追偿。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