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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21
1、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章程(原件1份);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验资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各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10、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12、募集方式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13、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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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人看过2024-01-21
1、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2、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司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
3、公司章程具有法定的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强制性条款,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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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人看过2024-01-21
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信息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了《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东或发起人姓名变更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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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人看过2024-01-21
公司抽逃注册资本的界定方法:
1、抽逃资金必须由投资者所为;
2、投资者必须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偷偷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无法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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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人看过2024-01-21
1、设立股份公司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3、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应当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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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人看过2024-01-21
设立股份公司条件如下:
1、人数要求,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符合法定流程,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公司章程,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创立大会;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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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人看过2024-01-21
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有: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股东、注册资本;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3、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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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人看过2024-01-21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由发起人自己认足,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本。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认足股份。以发起人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即在确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及总股本数,每一股份的金额后,各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许诺自己将要认购的股份数,并且各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总额及股款总额等于公司要发行的总股份及总资本额。否则,发起设立的形式不能成立。
2、缴纳股款。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一次缴纳全部股款。不可以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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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人看过2024-01-21
1、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设立新公司,参与合并的原公司属于被淘汰的公司合并。
2、新设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新公司通过资金购买参与合并的部分资产或股份,参与合并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其余股东持有新公司发行的股份,成为新公司的股东;新公司发行新股,消失的股份可以转化为新公司,成为新公司的股东。
3、在新设合并中,新成立的公司有新的公司名称,但总结并承担所有消失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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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人看过2024-01-21
1、企业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人应向迁入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出具迁档函。
4、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