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交税。
第一步: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很多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卖自己股权根本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也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这个其实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可知,股东在转让其股权时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那也就意味着转让股权的股东在转让时需要通知现有股东,并且在现有股东同意的情况才可以转让。因此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股东。
第二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1、股权转让款金额;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
3、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
4、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三步:召开股东会
按照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转让的股权的比例;
2、新股东的基本信息;
3、涉及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将变更事项写在决议里;
4、变更公司章程。
第四步:取得完税证明
股权转让时现有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这种情况下是否产生个人所得税需要转让股东前去税务部门进行完税申报。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股东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材料;
4、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步:办理变更登记
取得完税证明后,需携带完税证明和第四步中的其他文件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最终完成股权转让。
个人独资企业相关债务主要存在三种类型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企业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所以当企业对外欠债时,债权人的追偿方式是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清偿债务,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再由投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投资人为运营企业,以个人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因此,对于投资人的个人债务,其应当以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当然也包括其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财产。
三、企业转让后,原投资人经营企业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一、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二、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三、财产清偿顺序。
四、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
五、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交回营业执照。
一、个人独资的请求的条件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百姓,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度公务员、党政构造老板干部、法官、审查官、警官、商业银行事情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4、末了一点,要有有固定的制造谋划的地方和须要的制造谋划条件,否则会被认定为失实企业,不予通过。
二、个人独资的名称规范
在企业名称上面,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该当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企业谋划特色、组织形式顺次组成。
需要留意的是,行政区划中,市辖区的名称不能独自用作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字号也是需要用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行业或企业的谋划特色则是该当与个人独资企业谋划局限一致,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间、事情室等,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义务”或者“公司”字样。
三、个人独资的出资方
个人独资企业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家庭公共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该当在设立或者变化登记请求书上予以说明。
四、个人独资的营业执照
这个年代是证件的年代,有证走遍全国,无证步履维艰。企业都会有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在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取得谋划资历以后,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企业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开始受到国度功令的护卫。国务院出台的《无照谋划查处取缔办法》中间有明白划定,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功令、法规的划定,从事无证谋划,所以,营业执照对于企业来说,短长常紧张的“通畅证”之一。
五、个人独资的谋划局限
个人独资企业,现实上是不具备法人资历的,所以,对于国度功令划定的必需具备法人资历的行业,好比说游览、物管、担保或者是民用爆破物品、拍卖等等,这些类型这些行业,个人独资企业都不得谋划。
1、概念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主体资格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3、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既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1、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财产也为该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优先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未作规定,也没有规定最高限额;公司法中却明确地规定了优先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按其类别和经营方式不同,可以分别是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3、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而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为2人以上5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5人,投资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企业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也即投资者可以自认企业的厂长、经历,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聘用其他人员挂美丽企业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要有完整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它主要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经理等几个部分。
5、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故其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