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品牌商标时的注意事项:
商标局在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的过程中,随时可能下发限期回复、补正的法律文书。为便于沟通,及时回复官方来文,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商标注册证》,如申请人的具体联系人、电话、地址发生变化时,请立即通知事务所。
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此处所称的自然人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如前所述,独资企业享有名称权和商号权。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所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的名称应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由于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并不是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与之进行交易的第三人并无所虞,故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这一规定便于独资企业的设立,有利于独资企业的发展。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个人独资企业存续与经营的基本物质条件,必备不可。至于经营场所与经营条件的规模与数量等原则根据各企业不同情况来确定。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关于从业人员的人数,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由企业视情况而定。